帶環保杯到這4處買飲料折5元!未來還有「循環杯」可隨地借用
「減塑」成為共同目標!綠色和平組織調查,光2020年內台灣使用的一次性塑膠杯數量就有將近20億之多。
根據行政院在民國100年發布的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》,假設消費者在A店購買了飲料,喝完後就能帶著空杯到A店的任一門市做塑膠杯回收,而店家這時候便需要提供「回收獎勵金」,每2個杯子就能換取新台幣1元。
這次環保署公告最新的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》,則更明確規定可以折抵的金額至少要5元!今年7月1日起,舉凡連鎖飲料店、便利商店、速食店和超市,都必須提供有自備環保杯的民眾「至少5元價差」的消費優惠。
而且依照規定,各大營業場所需以「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的大字體」,清楚寫出「自備飲料杯省_元」或「提供免費借用循環杯」等標語給民眾知道。 (編輯推薦:中年後錢花在哪最超值?公關教母丁菱娟:衣服可以少買,但有5種錢不能省!)
113年底擬全面禁用塑膠杯
循環杯是什麼?事實上就是為了沒有自備杯子、或忘記帶的人,所準備的環保杯,避免臨時消費又多製造塑膠垃圾。自112年1月1日起,便利商店和速食店都需要設有「循環杯」服務,且未來三年有提供相關服務的門市比率需陸續達5%、10%及30%,
另外,環保署指出,為大幅降低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的使用率,各地政府必須於113年12月31日以前提報當地飲料店限用塑膠杯的實施日期,像保麗龍等發泡塑膠、生物基塑膠或生物可分解塑膠,皆有望退出飲品市場。